新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及厨具设备维修入围项目(第四包:厨具用具设备及维修)(三次)中标公告
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警察学院的委托,就“新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及厨具设备维修入围项目”项目(项目编号:hczb-2019-265)组织采购,评标工作已经结束,中标结果如下:
一、项目信息
项目编号:hczb-2019-265
项目名称:新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及厨具设备维修入围项目
项目联系人:王立娜、张晓娣
联系方式:0991-2629781
二、采购单位信息
采购单位名称:新疆警察学院
采购单位地址:/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:常青 0991-3190379
三、项目用途、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:
-
四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采购代理机构全称: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 B2-3003 室
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王立娜、张晓娣 0991-2629781
五、中标信息
招标公告日期:2019年09月06日
中标日期:2019年09月11日
总中标金额:0.0 万元(人民币)
中标供应商名称、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:
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金额(折扣)
1乌鲁木齐闽中厨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工业园(甘泉堡工业园区)70%
2乌鲁木齐广新博峰工贸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100号75%
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: 万元(人民币)
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:
中标人(入围方)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,须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3000元整/包。
评审专家名单:
李辉、张炳义、徐军(业主专家)
中标标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服务要求:
新疆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及厨具设备维修入围项目第四包:厨具用具设备及维修,入围2家。
乌鲁木齐闽中厨业有限责任公司:服务期:一年。交货期:按甲方签订合同为准。
乌鲁木齐广新博峰工贸有限公司:服务期:一年。交货期:按甲方签订合同为准。
六、其它补充事宜